分类:知识大全时间:2023-05-21 09:32作者:未知编辑:猜谜语
1、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峻程度来划分。
2、(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的严峻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3、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峻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5、(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峻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6、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1、法律分析:1.受理报案。
2、公安交通治理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3、2.现场处理。
4、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5、3.责任认定。
6、公安交通治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7、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二十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哀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应当在三日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或案件线索,对事故发生地点的道路情况、事故车辆情况等进行核查,查找并询问事故当事人和证人。
8、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实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受理)通知书》,注明理由,送达当事人;经核查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并书面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经核查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告知当事人向相关部门报案,并通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