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知识大全时间:2023-03-14 09:54作者:未知编辑:猜谜语
1、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可以做以下处理:报警,由警方出具事故认定书; 。
2、要求对方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等 。
3、向法院提起诉讼。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5、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背交通运输治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殊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8、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峻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1、一是交通事故人员受伤;那些伤害的高额赔偿是多长?高伤害、高伤残等级的交通事故人员,伤害赔偿和医疗费用高;医疗费用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后,必须支付的用于医疗检查、治疗和康复练习的费用。
2、《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实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
3、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必要的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和其他用于器官恢复练习的后续治疗费用后另行起诉;但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医疗费用等详细损失采取差额赔偿原则,即实际支付多长。
4、后续治疗费用以标准化补偿标准为准;后续治疗费用是指“对治疗后体征固定,剩余功能障碍或损伤尚未恢复的损伤进行二次治疗所需的费用”;定型赔偿不考虑特定被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而是基于损害赔偿的社会适当性和社会正义性的损害赔偿固定标准原则。
5、二.损失时间的补偿标准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受伤至完全治愈期间(即误工)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损失或减少的工作和劳动收入的补偿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实确定。
6、受害人因伤致残继承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假如被害人不能证实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
7、《人身损害赔偿说明》按实际差额赔偿实际费用和损失时间;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损失时间的最大损失不能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无固定收入的按国有行业平均收入计算;《解释》没有对损失的时间设定最大限度。
8、关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有两点需要明确:(一)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证实;(2)受害人必须实际减少固定收入;假如受害者的雇主在受害后未能扣留或扣留其所有收入,其损失的时间费不应得到补偿或少付;3.护理费用补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费用。
9、《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规定计算误工时间;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10、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残疾受害者的护理水平应根据其护理依靠程度和为残疾人预备辅助器具的情况来确定。
11、被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支付护理费用的,确需继承护理的,法院应当责令赔偿义务人继承支付护理费用5-10年;假如被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且赔偿义务人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护理费用,是否应当返还额外的护理费用?我们认为,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依据法律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被害人依据法院的判决一次性获得护理费;对于额外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续人没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不得索要。
12、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第一方面就是担心自己身体受到伤害,另外一方面就是受到伤害,这个费用由谁来承担,详细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这些问题都会有法律来进行规定;实际上,假如受到的伤害程度越深,也就是等级越大的话,那么他的赔偿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