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知识大全时间:2023-03-12 09:35作者:未知编辑:猜谜语
1、被扣12分,在驾驶证扣留之后15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参加7日的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相关安全知识学习,测试后合格记分清除。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4、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治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5、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承参加学习和考试。
6、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7、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治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8、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1、处理完违章后当天就可以审车。
2、车辆年检规定如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治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
3、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5、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6、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7、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照分总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领取之日算起,在12个月以内,记分未达12分且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系统将自动清零,如未缴纳罚款的,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