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向罪案妥协的极限在大多数法律系统中,刑事侦查是解决罪案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法律程序采取一系列必要手段,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审讯、鉴定和取证等活动。刑事侦查的目的是确认犯罪事实,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证据,最终将罪犯绳之以法。典故出处:“侦查”一词源于民国时期法律专业翻译的用词,最早是将英文词汇investigation(调查)直译为“侦查”。目前,刑事侦查的技术手段越来越高超,涉及的伦理、法律及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刑事侦查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不可忽视。当案件群起而来、证据突兀而多时,刑事侦查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2013年发生在上海静安区南京西路的“五一大杀人案”,依赖侦查部门在真相初现之前就查封网吧、追踪嫌疑人、排查证人等工作,才从连环杀手的谎言和民间的舆论环境中解脱出来,得以将罪犯缉拿归案。刑事侦查的实际工作方式着重于四步骤:犯罪事实的调查与收集、犯罪嫌疑人的审讯与审查、犯罪嫌疑人的鉴定与检验、以及证据的保护与传达。要做好刑事侦查工作,必须依据法律程序,尽可能搜集相关的信息,从而构建出一个更为全面的案情图谱,使得刑事犯罪得以得到惩罚。正义的“足球场”是没有射门线和球门的,偏见和偏激可以让足球经理人出千获直接进球,但对于刑事侦查,任何不合适的判定和不公平的立场都将导致错盘。近反义词“和解”,多用在民事诉讼中,指当事人双方就纠纷达成了一定的谅解,假如强行借用这样的方式去解决刑事案件,依法侦查、依法管理将成为泡影。总的来说,刑事侦查是一个政治、技术、人力、地痞、民间、关系等等多重要素交织于一体的过程,它凝聚了时代的魂魄与社会的底色,是地球上的所有法治国家所必须面对而战胜的现实。假如不加强刑侦的运作,判错案件和错判案件的可能性将会大大提高,公民的正确度和信任度也将受到影响。